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规范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8年4月12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根据该指南的有关内容,我厅组织对我省地方标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DB13/T1579-2012)进行了修订。 目前,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8年6月5日前反馈我厅(电子版上传至邮箱:hbkejichu319@163.com)。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http://www.hebhb.gov.cn/)“政务公开”栏目“科技标准”板块检索查阅。 联 系 人: 省环保厅 李红彦 电 话: 0311-87802852(兼传真) 通信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 编: 050051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3.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22日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原则、内容、工作程序及要求、方法与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第一类、第三类企业的评估和验收。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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