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关于深化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已经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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