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WS/T 423-2013 (5 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与WS/T 423- -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格式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3版的第1章):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3版的第3章) ; -增加了儿童生长水平的评价方法,增加了头围的评价(见4.1、4.2) ; -更改了儿童营养状况的评价方法(见4.3, 2013版的第4章) -增加了评价指标的百分位数值(见附录A) : -更改了评价指标的标准差数值(见附录B, 2013版的附录A) ; -增加了0~3岁儿童头围的百分位数值和标准差数值(表A.11、表A.12、表B.11、表B.12)。 本标准由国家1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首都儿科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辉、宗心南、张亚钦、王惠珊、江帆、童梅玲。 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S/T 423- 2013.
本标准规定了7岁以下儿童生长水平与营养状祝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7岁以下儿童生长水平与营养状况的群体评价及个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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