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设立江苏常州新北经济开发区等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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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苏政复[2025]10号
发布日期 2025-04-11
实施日期 2025-04-11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盐城、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设立有关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江苏常州新北经济开发区、江苏张家港沙洲经济开发区、江苏海门港经济开发区、江苏灌云海洋经济开发区、江苏滨海港经济开发区、江苏宿豫经济开发区、江苏泗洪西南岗经济开发区为省级经济开发区。
二、上述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核准规划面积及四至范围见附件,四至范围以省自然资源厅认定的界址点坐标控制为准。
三、有关设区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将经济开发区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和引领区,为经济大省挑大梁作出更大贡献。
四、上述省级经济开发区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新增建设用地手续,落实产业用地政策,着力提升用地质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协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省商务厅要积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强化考核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促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
附件:江苏常州新北经济开发区等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核准规划面积及四至范围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省政府关于设立江苏常州新北经济开发区等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批复.pdf 【0.4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文件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设立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正式批复。以下是对文件内容的分析:
1. 文件编号和标题
文件编号为“苏政复〔2025〕10号”,表明这是2025年江苏省政府的第10份批复文件。
标题明确指出了文件内容,即关于设立江苏常州新北经济开发区等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2. 接收对象
文件接收对象为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盐城、宿迁市人民政府,这些是涉及设立经济开发区的城市。
3. 批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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