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 本文件由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靖江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本文件起草人:顾红梅、朱金兰、羊雪萍、倪林、刘锋、杨军、许珊、陈灿芳、丁丽、顾文军。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农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室建设的备设施、检测人员、检测工作流程、制度建设、工作台账。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农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室的建设。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或个人建设快速检测室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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