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县环保局、府谷县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陕西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已经2015年12月29日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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