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兰州市环境能摞交易中心、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兰州市物价局。
本标准规定了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流程和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排污权有偿使用,包括政府与企业间、企业与企业间的交易行为。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