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1/T 255-2003《集中式空调〈中央空调〉系统节能运行和管理技术要求》。本标准与DB31/T255-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空气源热泵(冷水)系统能效比和空气调节系统能效比等评价指标(见5.5); ——删除了空调能耗系数等评价指标(见2003年版的4.7); ——修改了室内环境的主要控制参数和附录相关记录表格(见4.1和附录A,2003年版的4.2 )。 本标准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提出,由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冷冻空调行业协会、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浦江物业有限公司、嘉里建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开利空调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克来沃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顿汉布什(中国)工业有限公司、捷联克莱门特商贸(上海)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上海太平洋能源中心、上海麟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阿尔西空调系统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盛大基地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聚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本家空调系统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宏波、邵乃宇、邹志军、陈怀琴、张文字、徐晓光、张蔚、陈骏杰、强彪、杨冰、徐金平、徐敏、杨利明、何洋、赵亚军、于婷、韩超、许鹰、张跃、张小力、郭洁琼、王彦、于启文、韩晓迪。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调节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节能运行和管理技术要求的节能管理要求和节能运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以电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集中式和半集中式空气调节系统(不包括直膨式空气调节系统),特殊的空气调节系统可参照执行。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