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0-07-29
实施日期
2020-09-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西藏自治区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有关规定,现对西藏自治区资源税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定:
原文附件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pdf
【0.32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 (匹配度 0.70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7) (匹配度 0.601)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20]13号 (匹配度 0.590)
猜你喜欢
-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HJ482-2009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问答 部令第11号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