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导、限制、规范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制订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规范由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则和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不同类型、不同级别自然保护区(含保护点和保护站)管护基础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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