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哈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石化北方能源(大连)有限公司、大连标准认证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规定了制氢加氢一体站的基本要求、站址选择及站内布置、工艺系统、安全设施、安全管理、采暖通风、建(构)筑物、绿化、安装及验收。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烃类、醇类、水和液氨为原料,制取燃料电池用氢气的制氢加氢一体站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同时适用于现有加氢站、加油加气站增加制氢或加氢设备的改扩建工程。 本文件适用于连续制氢能力在3000 kg/d以内的制氢加氢一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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