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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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豫环文[2021]141号
发布日期 2021-10-08
实施日期 2021-10-08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派驻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厅党组对2019年印发的《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三定”方案》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
  附件 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三定”方案.pdf
  2021年10月8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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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三定”方案概览
机构背景
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更名为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正处级),负责省级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
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执法标准规范。
组织跨区域、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及省级行政处罚。
指导市县执法队伍,开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及稽查考核。
管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处理投诉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
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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