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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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吴环发[2025]7号
发布日期 2025-05-26
实施日期 2025-05-2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湖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相关环评编制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的从业行为,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打造诚信自律服务高效的环评中介市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部令第9号)及配套文件、《湖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湖环发【2020】29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吴兴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
2025年5月26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吴环发【2025】7号关于印发《吴兴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0.46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文件是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发布的关于《吴兴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是对文件内容的分析: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旨在规范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的从业行为,保障环评工作质量,打造诚信自律的环评市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适用于吴兴分局负责审批(备案)的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2. 基本原则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的信用评价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3. 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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