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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石刻保护条例概览
立法目的
加强石刻保护管理,促进合理利用,传承优秀历史文化。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岩画、摩崖造像、摩崖题刻、碑刻、石雕等文物。
重点保护对象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将军崖岩画、孔望山摩崖造像、郁林观石刻群、东连岛东海琅琊郡界域刻石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花果山前顶石刻群、白虎山摩崖题刻
•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悟道庵石刻群等
• 其他未核定为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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