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觅博、戚世森、雷振华、高翔、陈相龙、杨培仁、王银山、易善亮、吕仲祥、王爱梅、南丽双、杜晓晓、白建峰、付瑞杰、苏航、李承骏、任春萍、王相谦、杨东英、李鹏、王海涛、黄山、张彬、金凯、徐少雷、闫志强、蔡能博、赵华林、孙缔英、李秀菊、鲁琳、黄晓林、王琦、徐鹏、陈楠、王影、王昆锋、韩东明、易力、戚世强、任夫全、姬国强、闫新。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评价及预警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质量评价、质量预警以及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等。 本标准适用于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管理的水利工程质量评价及预警(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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