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水利信息中心、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江苏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江苏江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林霞、吴晓兵、程瀛、楼锋、姚吟月,魏来、丁章华、张艺琼招锐、王宏伟、张敏、徐铭,吴卿凤、问泽杭、黄海田。
本文件规定了水情教育基地评价的一般规定,基本条件、评价指标、评价实施、评价结果。 本文件适用于水情教育基地的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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