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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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4-02-01
实施日期 2024-02-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黑龙江省大庆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厅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安排,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基础上,大庆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了相应的动态调整,现将大庆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予以发布。即日起,我市启用更新后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请各单位、部门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要求,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守住环境质量底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大庆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
大庆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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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大庆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pdf 【5.01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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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大庆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是一份关于大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准入要求的官方文件。该文件详细列出了不同区域和行业的环境保护措施、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以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以下是对该文本内容的分析概要:
1. 黑龙江省总体准入要求:
• 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 污染排放管控:到2025年和2030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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