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 3836《爆炸性环境》的第4部分。GB/T 383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保护的设备; -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第6部分:由液浸型“。”保护的设备; -第7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 -第8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第11部分:气体和蒸气物质特性分类 试验方法和数据; -第12部分:可燃性粉尘物质特性 试验方法; -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 -第14部分: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第17部分:由正压房间“p”和人工通风房间“v”保护的设备;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 -第20部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 -第21部分:设备生产质量体系的应用; -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措施; -第23部分:用于瓦斯和/或煤尘环境的I类EPLMa级设备; -第24部分.由特殊型“s”保护的设备; -第25部分:可燃性工艺流体与电气系统之间的工艺密封要求; -第26部分:静电危害 指南; -第27部分:静电危害 试验; -第28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基本方法和要求; -第29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结构安全型“c”、 控制点燃源型“b”、液浸型“k”; -第30部分:地下矿井爆炸性环境用设备和元件; -第31部分:由防粉尘点燃外壳“t”保护的设备; -第32部分:电子控制火花时限本质安全系统; -第33部分:严酷工作条件用设备; -第34部分:成套设备; -第35部分:爆炸性粉尘环境场所分类。 本文件代替GB 3836.4- 2010( 爆炸性环境第 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保护的设备》、GB 3836. 19一2010%爆炸性环境第 19部分: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FISCO)》和GB 12476.4- -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 部分:本质安全型“iD”》。本文件以GB 3836.4- -2010 为主,整合了GB 3836.19- -2010 和GB 12476.4- 2010 的主要内容,与GB 3836.4- 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整合了GB 12476.4- 2010中可燃性粉尘环境用设备的要求; -整合了GB 3836.19- -2010中FISCO设备的要求(见附录G); -增加了位于非危险场所的本质安全装置连接件和附件的要求(见6.2.5); -增加 了光隔离器试验要求(见10.11)。 本文件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 60079-11:2011《爆炸性环境第11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本文件与IEC 60079-11:2011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3836.1- 2021代替了IEC 60079-0(见第1章);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3836.3代替了IEC 60079-7(见6.5);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3836.18代替了IEC 60079-25(见第 l章);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4207代替了IEC 60112(见6.3.8);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4208代替了1EC 60529(见6.1.1);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09.2代替了IEC 60317-3(见8.4.2);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09.5代替了IEC 60317-8(见8.4.2);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09.6代替了IEC 60317-7(见8.4.2);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6109.20代替了IEC 60317-13(见8.4.2); ●用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7957代替IEC 62013-1(见9.3);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1021代替了IEC 60085(见10.10);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6657.2代替了IEC 61158-2(见G.1);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6935.1代替了IEC 60664-1(见F.3);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6935.3代替了IEC 60664-3(见F.3); ●用GB/T 9364(所有部分)代替了IEC 60127(所有部分)(见7.3),两项标准各部分之间的一致性程度如下: ◆GB/T 9364.1- -2015 小型熔断器 第1部分:小型熔断器定义和小型熔断体通用要求(IEC 60127-1 :2006. MOD) ; ◆GB/T 9364.2- -2018 小型熔断器 第2部分:管状熔断体(IEC 60127-2: 2014,MOD); ◆GB/T 9364.3- 2018 小型熔断器 第3部分:超小型熔断体(IEC 60127-3: 2015,MOD); ◆GB/T 9364.4-2016 小型熔断器 第4部分:通用模件熔断体(UMF) 穿孔式和表面贴装式(IEC 60127-4 :2012 , MOD); ◆GB/T9364.5-2011小型熔断器第5部分:小型熔断体质量评定导则(IEC60127-5:1988,IDT); ◆GB/T9364.6--2001小型熔断器第6部分:小型管状熔断体的熔断器座(IEC60127-6:1994,IDT); ◆GB/T 9364.7- -2016 小型熔断器 第7部分:特殊应用的小型熔断体(IEC 60127-7:2013 , MOD); ◆GB/T 9364.10- -2013 小型熔断器 第10部分:用户指南(IEC 60127-10: 2001,MOD)。 一修改了表1中GB/T 3836.1的版本号及条款,以与GB/T 3836.1- -2021保持一致。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为与现有标准系列一致,将本文件名称修改为《爆炸性环境第 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删除了表1中关于标准版本信息的注; -增加了关于3.1.2"关联装置”早期版本术语的注; -增加了关于3.1.5“简单装置”早期版本术语的注; -在6.3.12中增加关于本安导线与非本安导线布置的注2; -在6.5中增加关于I类电气设备的本质安全电路地线作回路的注; -调整IEC 60079-11:2011中表10~表11编号为表9~表10; -增加了公式编号; -调整表F.1中的注为脚注形式; -纳入了IEC 60079-11:2011/COR1:2012的技术勘误内容,所涉及的条款的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用垂直双线( II )进行了标示; -修改了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盈联合石油技术有限公司、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优倍电气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刚、徐建平、王西同、李仲强、冉刚、赵宏、陈彬、李红锁、邹靖、冯伟、刘英、季鹏、杨志强、王林、汝长青郑振晓、李江、张洪。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3836.4,1983年首次发布,2000年第- -次修订,2010年第二次修订; -GB 3836.19,2010年首次发布; -GB 12476.4,2010年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本质安全装置以及与爆炸性环境用本质安全电路连接的关联装置的结构和试验要求。 本文件规定的防爆型式适用于其电路本身不会引燃周围爆炸性环境的电气设备。 本文件也适用于使用在非爆炸性环境或用GB/T3836.1--2021所列的另--种防爆型式保护的电气设备或其部件,只要爆炸性环境中电路的本质安全性能取决于该电气设备或其部件的设计和结构。 暴露于爆炸性环境中的电路可用本文件对其是否适用于该环境进行评定。 本质安全系统的要求在GB/T 3836.18中规定。 本文件是对GB/T 3836.1- 2021 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但表1所列出的情况除外。当本文件的要求与GB/T3836.1--2021的要求有冲突时,本文件的要求优先。 当本文件的要求同时适用于本质安全装置和关联装置时,在本文件中使用术语“装置”。 本文件仅适用于电气设备,因此本文件使用术语“设备”通常指“电气设备”。 置于爆炸性环境的关联装置应用GB/T 3836.1- 2021所列的某一种防爆型式保护。此时GB/T 3836.1- 2021 规定的防爆型式要求及其有关部分也适用于关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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