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木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术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刚、史会剑、彭岩波、管旭。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实现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所进行的工程设计、验收及建成后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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