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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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南政办〔2021〕33号
发布日期 2021-10-22
实施日期 2021-10-2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福建省南平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南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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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pdf 【33.1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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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文件是《南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由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0月22日印发。清单旨在规范南平市生态环境管理,明确不同区域的准入要求,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主要内容概览如下:
核心目标
基于国家及福建省相关法律法规(如“三线一单”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制定分区分类的生态环境准入规则。
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禁止或限制高污染、高能耗活动。
关键管控要素
1. 生态保护红线区
禁止在饮用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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