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扬尘污染精细化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扬尘污染源监管,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和《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河北省重点扬尘污染源管理办法(试行)》。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王浩 0311-87800706 邮箱:hbsdqb@126.com 附件:《河北省重点扬尘污染源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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