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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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皖环发[2022]52号
发布日期 2022-09-19
实施日期 2022-09-1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安徽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的责任认定,保障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等规定,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19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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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环发〔2022〕52号).pdf 【4.1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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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实施细则概览
文件背景
发文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文件编号皖环发[2022]52号
依据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存在争议时的认定活动(如多单位生产经营、污染来源复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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