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除第1章﹑第⒉章、第3章及7.2,7.3,9.3外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8)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武汉纺织大学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江苏菲特滤料有限公司 、上海艾金空气设备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石建中 、徐国平 、汪秀清 、王爱民 、李宇 、蔡来胜 、丁敬 。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工业防火防爆管道安全装置的类型、使用范围、选择原则、安装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工业防火防爆管道安全装置的设计、安装、使用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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