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管理办法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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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0-12-31
实施日期 2020-12-3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北京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引导各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创建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31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pdf 【0.29 M】 下载  |  查看
附件1.示范区建设补充指标.pdf 【0.13 M】 下载  |  查看
附件2.两山基地建设补充指标.pdf 【0.1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3.《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入库申请报告》编制大纲.pdf 【0.21 M】 下载  |  查看
附件4.《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巩固提升自查报告》编制大纲.pdf 【0.14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北京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概览
1. 背景与目的
依据北京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
旨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规范示范创建管理。
2. 创建范围与原则
包括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称号
遵循 自愿申报、党政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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