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引导各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创建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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