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各旗县市(区)分局、相关企业: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扶指导建设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有序开展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制定了《锡林郭勒盟建设项目竣工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监督检查指南(试行)》《锡林郭勒盟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指引(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