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采用标准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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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函文解释
文件编号 环函[2004]282号
发布日期 2004-08-27
实施日期 2004-08-27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安徽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采用标准的请示》(环科函〔2004〕28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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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采用标准问题的复函.pdf 【0.1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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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这份《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采用标准问题的复函》是一封官方文件,由环境保护局发出,旨在回复安徽省环境保护局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采用标准的请示。以下是对文本内容的分析:
1. 文件背景
安徽省环境保护局提出了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标准的请示,编号为环科函〔2004〕285号。
2. 回复内容
标准选择文件指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是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基本依据,根据不同的水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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