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工业VOCs治理,根据《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深污防攻坚办〔2023〕2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更换技术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到市生态环境局 282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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