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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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9-09-25
实施日期 2019-09-25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17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19 年 9月 25 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十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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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概览
核心目标
加强气瓶安全管理,预防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省内气瓶的充装、检验及瓶装气体的运输、经营、使用等活动。
不适用消防灭火器气瓶、军事/航空航天用气瓶等特殊用途气瓶。
管理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
责任主体
1. 监管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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