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指导餐饮业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建设,规范餐饮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监控的数据采集,保证排放过程(工况)数据采集、传输网络和监控中心的连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基于《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进行扩展。本标准仅显示新增或扩充的内容,HJ 212—2017 已规定的内容不再重复。本标准扩展的主要内容为: ——增加了餐饮业废气排放过程(工况)数据采集清单; ——扩充了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治理工艺编码; ——扩充了废气监测因子编码; ——扩充了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监测因子编码; ——扩充了现场端信息编码表; ——更新了餐饮业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通讯命令示例。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万维盈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科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爱军、何万清、姬红波、钟海华、佟杰、王嘉华、何剑锋、何志涛、聂磊、骆子鑫、王天意、王志平。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1 年6 月28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1 年8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管理,由起草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 楼,邮编100037)。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业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结构与功能要求、技术要求和代码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餐饮业废气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与监控中心之间的数据采集和传输。 本标准允许扩展,但扩展内容不得与本标准中所使用或保留的控制命令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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