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工作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文广、沙文生、王营、马丽娟、牟高峰、于钊、张娜、王温宁、李小川、罗晓玲、杨利斌、刘晓斌。
本文件规定了宁夏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建设术语与定义、选址原则、场地规模与构成、基础布局、设备仪器配置、建设标准和监测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的建设,评估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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