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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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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资源税政策概览
核心内容
1. 税率执行
• 资源税具体税率按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覆盖能源、金属、非金属、盐等99个税目。
2. 计征方式
• 从价计征:地热、石灰岩、矿泉水。
• 从量计征:砂石、其他粘土、天然卤水。
3. 减免税政策
• 减征50%: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重大损失的(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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