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
本文件规定了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程序、验收条件与依据、验收内容与要求、验收结论与档案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日照市范围内的非煤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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