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攀枝花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1月14日印发的《攀枝花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攀办发〔2021〕5号)同时作废。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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