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与DB53/T 1045《党政机关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DB53/T1046《教育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DB53/T1047《医疗卫生单位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共同构成了支撑云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工作的云南省地方标准体系。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丹晖、聂晶、李沛昇、杨敏、郑瑜、陈雪雷、杨波、徐万成、杨志嘉、李志娟、李丹、阮俊、聂曦。
本文件规定了场馆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的术语和定义、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范围、能源资源消费计算方法、能源资源消费定额标准、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类场馆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的计算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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