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 为加快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环保部要求,现将我市辖区内所有钢铁和燃煤锅炉(非发电用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函告如下: 附件: 1.钢铁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2.钢铁行业治污升级改造要求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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