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修订后的《青岛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5月27日印发的《青岛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青政办字〔2015〕42号)同时废止。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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