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蓝天立 2021年3月12日 (2012年1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8号发 2016年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2号第一次修正 2021年3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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