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艾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持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田建立、贾艳乐、高芳、谢剑锋、董立鹏、李阳、李沛、刘洁、李志伟、吴晓琪、王辉、段晓晨、谷高阳、吕新秀、韩青华、范晔、王晓楠、张明华、薄福生、杜阳。
本文件规定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的总体要求、报告编制和编排格式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排污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检)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的报告编制,排污单位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开展的自行监测报告编制以及其他类型监(检)测报告编制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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