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单(编号:20182965)转来的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调整嘉兴市区新塍塘、长水塘水源地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的请示》(嘉政〔2018〕31号)悉。经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嘉兴市人民政府委托编制的《嘉兴市区杭嘉湖133、139(新塍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95、99、142(长水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可行性报告》(简称《报告》)进行论证、优化,并请示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公文处理单编号:20195018),现复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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