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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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2-08-08
实施日期 2012-08-08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县规土局、市土地整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沪规土资综〔2012〕459号)的相关规定,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度。为做好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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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概览:关于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
核心内容:规范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一、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
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必须落实工程监理制度
责任分工
市土地整理中心负责选择并监督监理单位。
区县规土局配合监督管理,对市土地整理中心负责。
监理单位职责独立、公正开展监理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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