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1,095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京环发[2018]7号
发布日期 2018-12-29
实施日期 2018-12-2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北京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加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和运行管理工作,提高污染源监管水平,我局对《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12月29日
(联系人:污染源处 方 会;联系电话:68466300、82568321)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pdf 【0.27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北京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77号 (匹配度 0.762)
  • 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DB11/1195-2015 (匹配度 0.708)
  • 北京市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管理办法 京政发[2019]7号 (匹配度 0.679)
猜你喜欢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