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省生态环境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shbtzf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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