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动态调整。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为配合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做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和《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以下简称《排除清单》)修订工作,现就《名录》《排除清单》修订研究征集意见,请你单位结合危险废物管理和鉴别工作情况,协助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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