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决纠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等发现的小水电违规建设、影响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长江经济带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努力把重庆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文件精神和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印发的《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渝水农水〔2019〕4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就严控新建水电项目的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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