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省物价局、税务局,陕西银监局: 《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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