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枣庄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滕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中区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薛城区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峄城区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台儿庄区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山亭区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枣庄高新区城建档案管理办公室。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李青、王洪军、孙碧茹、李华庆、曹森、李庆峰、崔淑贤、陈良、柳玉瑶、刘庆广、李政、周宇、朱述泉、蔡敬秋、张玉其、殷艳、张鑫、王静、宋璇、刘静、马红艳、姚婷。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的基本规定、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文件立卷、声像档案编制、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编制、档案验收和档案的移交与接收。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全市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验收及接收。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