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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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19-11-29
实施日期 2020-03-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南省平顶山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有效防治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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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平顶山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概览
施行日期:2020年3月1日
核心目标
防治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适用范围
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工地(建筑工程、拆除工程、绿化工程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及监管活动。
管理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监管、源头治理、属地管理、企业主体、损害担责。
责任主体
1. 各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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