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部令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