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中国(丽水)两山学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欧阳志云、郑启伟、杨武、肖燚、李思远、周婷、赵祖亮、郑卓联、邓劲松、徐卫华、廖彦、沈斌莉、蒋婷婷。
本标准规定了陆域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的核算步骤,生态产品功能量核算方法、定价方法和价值量核算方法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域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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