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提高环评文件质量,现就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监管,严格质量考评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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